一、外籍幫傭申請準備資料
- 因勞委會目前幫傭名額未開放申請引進,如欲申請需用專案方式引進,申請前應備資料如下: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申請人和受照顧人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一份。
( 申請人與受照顧人需在同一戶口內,並需符合親等關係者)
何謂專案?
申請人家中成員點數如符合勞委會公告之16點即可以專案申請引進幫傭
又或符合16點以上資格可至當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承接幫傭
資格點數計算方式如下:
幼兒 |
年齡 |
未滿一歲 |
未滿兩歲 |
未滿三歲 |
未滿四歲 |
未滿五歲 |
未滿六歲 |
|
點數 |
7.5 |
6 |
4.5 |
3 |
2 |
1 |
|
老人家 |
年齡 |
90歲
以上 |
80歲
以上 |
79歲
以上 |
78歲
以上 |
77歲
以上 |
76歲
以上 |
75歲
以上 |
點數 |
7 |
6 |
5 |
4 |
3 |
2 |
1 |
★ 配偶之父母也可一併計算,但須在同一戶口內
★ 至就業服務中心承接之幫傭名額不可循環使用
幫傭入境後雇主應負擔費用計有: 總計25,315元(包含四天加班)
- 基本薪資:17,000元(每月)
- 健保費:1,047元(每月)
- 就業安定費:5000元(每月)
收據由勞動部每三個月寄發一次,應在期限內繳清。
- 工人保險費:800元(每年)\
- 期滿回程機票: (依當時票價而訂)
- 工人每月計有四日休假日,若沒休息應付加班費每日567元×4日=2,268
一、申請程序及流程
本公司全權代為辦理,從收件日起需3個月,若送件過程極順利則只需2個月工人即可入境
其流程如下:
外籍監護工(幫傭)具備條件:
- 年滿20歲以上
- 經我國認可之國外醫院體檢合格,且無犯罪紀錄者
- 態度良好,工作意願強,願全力配合雇主者
外籍監護工(幫傭)聘僱期限:
《依就業服務法,目前規定期限為三年,而為節省僱主教育訓練成本,每一位外籍工人都可在台灣工作12年,但必須在期滿出境後40天以後才可以再入境台灣工作。》
注意!引進外勞前必須全盤了解作業過程及收費明細,是消費者保障自我權益的不二法門
本公司秉持專業、誠懇之態度竭誠為 您服務,如有不清楚歡迎您隨時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