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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看護工喘息方案通過 2.8萬家受惠 有條件放寬申請對象 低收入戶年補助4.8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六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87次會議26日通過衛福部提案,將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且家庭功能支持薄弱納入「喘息服務」,若外勞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轉換空窗等,被看護家庭可向各地長照中心申請喘息服務,估有2.8萬個家庭可受惠,一年最多可補助21天,總計經費3.64億元,由勞動部就安基金與衛福部各分擔半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說明,依據衛福部現行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工作(空窗期)超過1個月以上者,被看護者家庭才可申請「喘息服務」,但外籍家庭看護工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並不適用。為解決被看護者在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期間的照顧需求及兼顧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休假權益,在長照2.0服務量能已逐步成長下,衛福部與勞動部跨部會協商,將分階段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被看護者家庭納入「喘息服務」。
國內目前使用外籍看護工家庭約有23.6萬多人,但只有外勞返鄉或逃跑的空窗期達1個月以上,第31天起才可以使用喘息服務補助。
依衛福部提案規劃,如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屬經當地長期照顧服務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7級或第8級(重度失能或重度身心障礙)且家庭功能支持薄弱(例如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個案,即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補助額度。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籌備辦公室專門委員周道君說明,未來會把空窗期超過1個月的規定拿掉,只要外籍看護工週休1日或短暫休假就可來申請,目前將會著手修正支付規定,以低收入戶全額補助者來說,一年可獲得4萬8,600元補助,另可投入喘息服務的本國照服員約有3.2萬人,新規定預計最快10月實施,最晚不會超過今年底。
薛鑑忠表示,屆時發展署也會把相關資訊放在網站上宣導,民眾也可到長照中心申請。今會中也有委員認為不應只對重度者放寬,但衛福部認為要考量長照量能的現實問題,未來會滾動檢討是否要擴大放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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