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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草案年底出爐 規劃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日前完成職災保險單獨立法5場研商工作坊會議,初步共識,成立公司行號或有稅籍的事業單位強制加保,有一定雇主的受雇勞工將提高投保薪資上限,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15萬元,另對於自然人雇主(如家事外勞雇主)可自願加入職保;草案預計年底出爐,108年6月底前送行政院。
目前職災保險和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合併收費,保費全由雇主負擔,各行業費率不同,全體行業平均為0.21%。職災保險和勞保相同,現行僅強制5人以上企業納保,若勞工發生職災可申請職災給付,雇主應負擔的職災補償也可由職災給付中抵充,額度不足再由雇主補充。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表示,已邀勞資團體、學者等開過5場研商工作坊,初步達成共識包括為了擴大保障,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將與勞保普通事故脫鉤,由現行4萬5,800元往上調高,有學者建議比照新制勞退提繳分級表,提高到15萬元,也有建議應涵蓋9成勞工,依新制勞退估上限約7萬2,800元;另對於職業工會、特定身分勞工其職災投保薪資則規範在基本工資以上、4萬5,800元以下區間。
鄧明斌說,職災保險未來也會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都須投保,若是自然人雇主則屬於自願加保,將會設計簡易加保機制,讓勞工可以透過便利商店繳費,至於應加保而未保的罰則,他說工作坊並未討論,但未來應會處罰雇主應繳未繳的保費數倍,再加上雇主應付的給付。設計也會比照現行做法,由勞保局先給付給勞工,再由勞保局向雇主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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